男子被公司逼迫主动辞职,遭遇“监狱式”办公环境
陈先生于8月19日反映,他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,因以外包形式签订合同,被调派到另一家公司。自6月份起,因该项目缩减,公司通知他需要退项。在此期间,公司与他进行了两次沟通,表示愿意给予他2万元的慰问金,以劝说他主动辞职;如果他拒绝,公司则计划将他安排待岗,并按照深圳市的最低工资发放薪酬。陈先生指出,这种待岗安排完全是公司单方面决定的,他并未同意。
随后,公司在距离陈先生住所约50公里的地方租赁了一间共享办公室,工作区域仅有四到五平方米,且由于是玻璃幕墙结构,阳光直射后室内温度异常高,而且没有空调和通风设备。公司要求他到这个位置上班,并声称为他单独租赁了此处,要求其每天打卡四次并接受监控。陈先生与多名同事对此表示拒绝。公司随后又安排他们返回原来的工作地点。
陈先生希望如果公司确实需要解雇他,应遵循正常的程序进行。现在,包括他在内的十多名同事也面临类似的情况,并曾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,但对方表示这种情况难以介入管理,只能处理关于欠薪的投诉。媒体就公司这一行为是否属于变相逼迫辞职咨询了法律意见。律师指出,判断公司行为需结合具体情况,比如偏远办公地点、恶劣的工作环境等。劳动者应主动提出异议并搜集证据,以证明公司逼迫辞职的意图。建议陈先生等人系统整理相关材料,并与劳动行政部门保持有效沟通,以便为未来的仲裁或法律途径做好充分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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